
自《云霄縣推行鄉鎮(開發區)安全生產連片聯合執法試點工作方案》出臺以來,云霄縣應急管理局認真執行“1+3”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對全縣安全生產鄉鎮連片聯合執法3個分區開展常態化業務指導,已開展執法業務培訓2場,組織觀摩和參與執法檢查10次,面對面講授檢查要點、執法程序、文書制作等行政執法實務操作流程,一對一交流工作經驗,普及法律知識,助力提升鄉鎮(開發區)安全生產執法水平。近日,云霄縣應急管理局聯合中部片區鄉鎮開展安全生產連片執法工作,對轄區內某電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現場發現該公司未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空壓機泵房配電箱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鄉鎮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并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現場取證后依法處以行政罰款。
此次開出的首張賦權執法罰單,意味著云霄縣鄉鎮安全生產執法工作邁出了實質性的第一步,是實現執法“關口前移”、打通基層執法“最后一公里”的關鍵舉措,提升鄉鎮安全生產治理效能。(云霄縣應急管理局 漳州應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