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云霄縣法院聯合縣檢察院、漳江口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及案件當事人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補植紅樹林“造林增匯”活動。
去年,縣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開采海砂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過程中,發現被破壞的海洋生態環境原地無法修復。法院創新審理機制,委托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參與審理案件,采取補植紅樹林的修復方案。
漳江口紅樹林保護區科研宣教中心主任黃冠閩說:“我們去年八月份跟法院檢察院共建司法實踐基地,一直以來都在作紅樹林修復計劃,目前為止共種植有三十畝的紅樹林,主要包括秋茄、白骨壤、還有桐花樹,總的也種植了兩萬多株。”
據了解,2023年7月,云霄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開采海砂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過程中,發現被破壞的海洋生態環境原地修復難度大且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云霄法院充分發揮能動司法,創新審判機制,通過引入“公益訴訟技術官+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參與審理案件。
“該案的辦理是云霄縣檢察院落實‘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模式的一次實踐。并且通過該案首次引入和運用‘公益訴訟檢察官+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模式,具有明顯的典型性和示范作用。”云霄縣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朱文秀說道。
云霄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二級法官林文權說:“云霄法院非常重視生態保護工作,聯合縣法院、漳江口紅樹林保護區管理局簽訂共建協議,在紅樹林保護區設立藍碳司法生態修復示范基地。以后遇到類似的破壞生態環境案件,如果沒辦法實行原地生態修復的,都可以用補植紅樹林方式,來切實推進生態保護。”
為確保補植紅樹林修復方案得以實施,云霄法院、云霄檢察院與漳江口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簽訂“漳江口紅樹林藍碳司法生態修復示范基地共建協議”,由保護區管理局劃定相關區域作為碳中和示范林。自2023年8月至今,案件當事人委托第三方機構在示范基地內共補植紅樹林30畝。(張湉 陳杭 通訊員:許欽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