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食品經營許可證丟失了很麻煩,得登報,還得等報紙出來才能補證,現在只需要自己寫一份遺失聲明就行了,實在是太好了!”一位辦事群眾在云霄縣行政服務中心市監局窗口豎起了大拇指。
按照原有規定,食品經營許可證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或者其他縣級以上主要媒體上刊登遺失公告的材料,繁雜的手續讓群眾在補辦證件時頻頻受阻。在了解群眾的痛點、堵點后,云霄縣行政服務中心市監局窗口主動與省市監局聯系,反映群眾需求,提出改進建議,省局對此大力支持,及時聯系技術人員將系統上提交材料目錄里的“報紙刊登公告”更改為“書面遺失聲明”。該項便民舉措不僅為群眾節省了一筆登報費用,還節約了等待報紙刊登公告的時間。自新舉措實施以來,市監局窗口已為16家經營主體補辦食品經營許可證,為群眾節省4800元,得到了群眾的肯定和點贊。

云霄縣行政服務中心市監局窗口將繼續秉承“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宗旨,本著“群眾無小事,群眾的事就是我的事”的工作態度,以實際行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云霄營商環境添磚加瓦,促進民營經濟穩步發展。(云霄縣行政服務中心 通訊員:吳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