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聯合云霄縣局在云霄縣某村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吳某。經查,吳某為非法牟利將名下手機卡、銀行卡出租給詐騙團伙用于涉詐資金流轉,為結算支付提供幫助,涉案流水達一百余萬元,涉嫌幫信罪。
警方提醒:買賣、出租、出借個人銀行賬號、微信賬號、支付寶賬號等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廣大網民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識,切勿貪圖蠅頭小利淪為電詐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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