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幾年來,云霄縣法律援助中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行“援助+調解”的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援助+調解”模式用專業與溫情證明:矛盾的解決不只有“非黑即白”的判決,更有“各得其所”的共贏。
2024年9月3日,在云霄縣某食品冷凍廠從事雜工工種的吳某不慎在工作期間發生左手食指損傷,與公司老板黃某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于2025年8月29日到云霄縣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值班律師吳文德在了解案情后,根據咨詢人受傷情況分析賠償金額以及訴訟程序,剖析訴訟的時間成本。因賠償金額不大,案件相對簡單,吳律師建議咨詢人走調解程序快速解決糾紛,經律師解釋后申請人吳某表示愿意調解。吳律師隨即聯系對方公司,對方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當天下午也來到法律援助中心,經律師分析和勸導后黃某亦同意調解,并接受律師的賠償建議。
9月3日上午,在云霄縣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負責人與律師的主持下,雙方進行面對面調解。起初,雙方因責任認定和賠償金額分歧較大,情緒較為激動。工作人員從法理、事理、人情等多方面與雙方進行耐心溝通,吳律師則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明確了黃某的賠償義務,并結合吳某的診療費用、誤工時長,核算出合法合理的賠償金額。針對吳某對協議履行的擔憂,吳律師還提出了款項付清的具體時限,有效消除了她的顧慮。最終雙方當場簽署調解協議,不僅避免了矛盾久拖不決,還切實節約了當事人的時間和經濟成本,得到了雙方的一致認可。
此次糾紛成功化解是“援助+調解”模式的生動實踐。下一步,云霄縣法律援助中心將深化機制創新,發揮保障公平、守護權益的作用,堅守“法援惠民生”理念,提供更優質高效的免費法律服務,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來源:云霄縣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