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網訊(云霄縣委編辦供稿)為貫徹落實《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根據市委市政府“三抓三比、十項競賽”工作要求,云霄縣委編辦立足實際,以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為工作抓手,突出“抓生態比城鄉環境”,多措并舉創新管理辦法,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健全基層環保和生態建設制度。延伸觸角,推進執法重心下移,細化落實鄉鎮環保機構職能職責,在各鄉鎮、開發區設立以環境執法為主要職責的環境保護站,為基層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提供必要的機構編制保障。
完善流域生態治理體制。全面落實“河長制”,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水安全生態制度創新,設立了云霄縣水政水資源與河務管理中心,進一步提升該縣河流保護管理水平。
推進重點區域“多規合一”。積極配合環保行政體制改革,理順環保機構職能。在其承擔的職責范圍內設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股、污染防治股、法制規劃股、審核審批股等內設機構,形成框架清晰、規范統一的行政管理體系。
強化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機制。不斷健全完善環保協作機制,在縣檢察院設立生態環境檢察科,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犯罪,提高查辦生態環境案件的專業化水平和辦案效率。在縣法院設立生態資源審判庭,采取環境民事案件、環境刑事案件、環境行政案件“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將涉及環境保護的案件進行專業化集中審判,暢通環境保護類案件的訴訟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