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網訊(張云窗)為貫徹落實福建省委省政府、漳州市委市政府發布的《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中指出的“分類處置漳江口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非法養殖問題,對2013年以來違規擴大養殖面積的,在2017年底前完成退養還濕”的整改目標要求。云霄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自11月28號起,組織縣法院、公安局、海洋與漁業局、環保局、林業局、縣邊防大隊、紅樹林管理局、東廈鎮等單位聯合開展漳江口紅樹林保護區去功能化退養還濕專項行動。
本次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百余人,船載挖掘機3部,拖駁船3艘,對2013年以后擴大的7處養殖池,在現有已退養的基礎上,根據個案具體情況,強制拆除閘門或池岸、管理房等養殖設施,從根本上、客觀上消除養殖條件,確保退養不返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