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吳錫坤 方淑娟)2月9日上午,縣紀委十三屆三次全會在將軍山會議中心召開。會議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和市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回顧2017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務。

縣委書記王金獅出席會議并講話,縣委副書記、縣長張明東傳達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和市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的主要精神,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蔡向東作工作報告。王金獅同志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站在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為深入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指明了方向,展現出堅定信仰信念、鮮明人民立場、頑強意志品質、強烈使命擔當,詮釋了新時代中國共產黨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礪奮進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是對黨的十九大全面從嚴治黨決策部署的進一步細化和深化,是在新時代新起點向全黨發出的全面從嚴治黨動員令、集結號。省委書記于偉國在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上,就做好全省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委書記檀云坤在市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上就進一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省委書記于偉國講話精神,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做出具體部署。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省委書記于偉國和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委書記檀云坤的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王金獅同志說,過去的一年,全縣各級黨組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聚焦主業主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王金獅同志強調,要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理想信念,不斷提高政治能力。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和各項條例。要馳而不息改進作風。鍥而不舍地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縣《實施辦法》,持續開展“1+X”常態化監督檢查,著力解決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決防止“四風”回潮復燃。要全面加強紀律建設。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正確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使紀律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要奮力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強化不敢腐的震懾,精準有序懲治腐敗,增強不想腐的自覺,讓廣大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要著力健全監督體系。著力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深化政治巡察。強化派駐監督,強化“派”的權威和發揮“駐”的優勢,迅速依法開展工作,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要夯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王金獅同志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紀委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要行使權力與擔當責任統一起來,緊緊咬住“責任”二字,抓住“問責”這個要害,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落地落實。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全面從嚴治黨作為首要職責,黨委(黨組)書記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強化追責問責,加大“一案雙查”力度,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履行責任,堅決克服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的現象。要強化隊伍建設,強化自我監督,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切實建設一支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蔡向東同志代表縣紀委常委會作了題為《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為宜居宜業宜游新云霄建設保駕護航》的工作報告。他強調,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部署和趙樂際同志來漳調研講話要求,按照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市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和縣委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緊緊圍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緊緊圍繞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緊緊圍繞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監督檢查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情況和黨章執行情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為加快建設宜居宜業宜游新云霄提供堅強保證。
全會審議通過了縣紀委常委會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縣紀委十三屆三次全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