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湯鴻志 文/圖)為確保春運后期交通安全、暢通,2月26日,云霄縣交警大隊全警全力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節后逢六統一行動。當天,大隊共出動警力63人次,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14起,其中酒醉駕4起、涉牌12起、涉證10起、營運客車超員1起、摩托車超員13起、未戴頭盔或未系安全帶74起,其他違法39起,在轄區營造了高壓嚴管氛圍,有效凈化了路面交通環境。




一是強化重點路段管控。大隊針對節后客貨運運行規律特點,依托國道324線火田執法檢查站和中隊營房,以國道324線、省道201線以及農村客貨運班線道路為管控重點,通過固定查緝、流動巡查等多種方式,對過往客車、危化運輸車、大型貨車等重點車輛進行嚴格盤查,嚴查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醉駕、非法改裝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堅持發現一起、嚴懲一起,絕不姑息。
二是強化聯勤整治。為提升工作成效,大隊進一步加強與交通部門協作力度,雙方聯勤聯動在節后客運較為繁忙的景區道路、城郊結合處的主要路口設置臨時執勤卡點,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形成整治合力,重點針對客車超員、貨運超載、違法違規載人載貨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管,營造嚴管高壓態勢,震懾違法者。
三是強化流動巡查。為擴大嚴管范圍,提高整治效率,大隊針對節后農村各種民俗活動及集會、墟會情況,組織執法小分隊深入農村集市、民俗活動等人群聚集地附近道路設置執勤點,以農村客運、面包車、二輪摩托車為重點,嚴查嚴懲酒后駕駛、超員超載、涉牌涉證、車輛逾期未檢、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同時,加強違法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四是強化夜查整治。結合酒醉駕違法行為規律特點,警力跟著警情走,以夜間20時至22時、凌晨2時至5時等酒醉駕違法行為高發時段,在餐飲場所、娛樂場所聚集的繁華路段和鄉鎮集市附近道路以及國道324線、省道201線等主干道為管控重點,通過機動靈活布設查緝點,實現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交叉互動,對過往車輛眼觀、鼻聞,對酒駕嫌疑駕駛員及時進行酒精檢測,堅持“逢嫌必檢”,逐一細致的檢查,嚴厲查處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