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云霄縣安監局)為切實發揮褒揚誠信作用,有效激勵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守信行為,云霄縣對安全生產領域守信行為開展聯合激勵。
納入安全生產守信聯合激勵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須同時符合六個條件:一是必須公開向社會承諾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準等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二是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3年內無安全生產失信行為;三是3年內未受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四是3年內未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未發現新發職業病病例;五是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到一級水平;六是沒有被其他行業領域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記錄。
聯合激勵管理期限為3年,聯合激勵對象在期滿前,若其條件仍滿足,提前3個月向縣安監局提出申請,并由縣安監局報市安監局審核,對不符合守信聯合激勵條件的,及時移出守信聯合激勵對象管理;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通過報送虛假信息等不當手段取得聯合激勵資格的,在移出守信聯合激勵對象管理的同時,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